杭州要债公司欠款人下落不明时,债权人可以通过以下三条途径追讨欠款:
1、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,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,追计债款。
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,法院就会立案受理。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,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。公告期届满,债务人不应诉时,法院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。缺席判决后,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,但经债权人申请,法院可以采取拍卖债务人房屋或财产的办法为债权人清偿债务。
2、由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,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。
我国《民法通则》第二十条规定,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,利害关系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。第二十一条规定,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、父母、成年人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、朋友代管。失踪人所欠税款、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,由代管人从失踪的财产中支付。
3、如果该债务有担保人或保证人,债权人可以直接要求对方代替偿还。
江源区是吉林省白山市的两个城区之一,位于吉林省东南部,白山市西部,东与抚松县为邻,西北与柳河县交界,西南与浑江区相连,南与临江市毗连,北与靖宇县接壤,总面积1348平方公里。2003年,江源区总人口为总人口268466人。截至2013年,江源区辖6个镇、4个街道。2013年,江源区实现GDP143亿元,比2012年增长4%。江源区是中国黑木耳之乡、中国松花石之乡。境内著名景点有:干饭盆、棒槌峰、江源湖、神仙谷。2006年6月5日,国务院批准:同意撤销吉林省江源县,恢复设立白山市江源区。以原江源县的行政区域为江源区的行政区域。区人民政府驻孙家堡子镇。2000年12月22日,经吉林省人民政府批准,吉林省民政厅下发文件,撤销江源县大石棚子乡、榆木桥子乡,将其所辖行政区域划归石人镇管辖。撤销大石人乡,设立大石人镇;将原石人镇管辖的光环街道办事处划归大石人镇管辖,乡镇合并;乡改镇后,镇政府驻地不变。